专业IT科技资讯平台,关注科技、手机、电脑、智能硬件、电脑知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手机 >

手机支付需注意 转给个人要留发票

导读:

本报讯 (记者 郭发祥 见习记者 陈滢云)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手机支付在生活中已渐渐成为人们的习

本报讯 (记者 郭发祥 见习记者 陈滢云)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手机支付在生活中已渐渐成为人们的习惯。

扫一扫二维码,输入金额,转账,交易一气呵成。

可手机支付后生成的账单,都能作为消费者维权的依据吗?

记者走访发现,顾客在购买商品转账后,支付宝会自动生成一个账单,上面写明了收款方、付款方式、转账时间等信息。

在支付宝自动生成的账单里,收款方有的标注是个人,有的标注是公司。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两种不同记录的收款方明细有何不同呢?

昨日,记者致电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使用手机支付时,若顾客转账的收款方是个人,在没有其他凭据的其情况下,支付宝转账账单不能作为顾客对其购买商品进行投诉的依据。

“转账到个人账户,只能视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不能作为投诉的依据。”该工作人员说。

若顾客转账收款方标明是公司,在没有其他凭据的情况下,能够作为投诉商品的依据。

而小票、发票等,都可以作为消费者投诉的依据。

除了支付宝转账外,微信转账也是市民常用的支付方式。

和支付宝类似,微信在转账后也会自动生成微信支付凭证,上面同样标注着收款方等信息。

记者提醒,在使用手机支付方式购买商品时,若发现收款方标注为个人,可以向商家索取发票等凭证,以防发生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后无法维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