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推动协同共治 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窦 皓
“没想到企业排污权还能换取贷款,而且手续办理这么高效!”在浙江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拿到污染物排污权抵押物登记证后,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不禁感慨。
浙江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累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达149亿元,约占全国的1/2。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相关经验进行了固化。
“《条例》以‘一个平台、一套准则’的思路,进一步把制度统一好,让市场的作用发挥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郎文荣说。
“《条例》主要解决生态环保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明确要建立健全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海洋、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防治。”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介绍,《条例》共7章71条,充分吸收浙江在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凸显浙江特色。
大屏幕上,打通诸多部门实现省市县全域贯通的“无废城市在线”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正显示着全省每天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数量。从建立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系统到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再到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和生物遗传资源信息管理平台……作为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环境保护法规,《条例》更加凸显数字化的整体覆盖。“生态环境保护要多跨协同、整体智治,通过数字化平台与考核、督察、问责等制度相互配合,构建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将及时制定配套规定,加强监督检查,运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手段的同时,积极借助人大法律监督、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抓手,推进《条例》落实,守护绿水青山。”郎文荣说。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董 玉 卢明忠
“感谢姜代表多次耐心地帮助我们调解,不仅解开了我们这么多年来心头上的疙瘩,也缓和了家庭关系,维系了家人间的亲情。”10月25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室,一起兄妹与弟媳、嫂子之间的财产纠纷案件调解完成后,当事人张某某满怀感激地对参与化解的区人大代表姜冰厚说。
这是该地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法庭宣判前成功化解家事纠纷、达成和解的一个生动缩影。
据悉,赣榆区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于2018年3月成立。人大代表当好“调解员”,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对案件诉前介入、诉中调解、诉后答疑,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又对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4年多来,工作室的服务范围由区人民法院延伸到乡镇派出法庭,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人大代表也从最初的36名增加到现在的200多名。据统计,工作室累计邀请人大代表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8件。
近几年来,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赣榆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委在推进人大代表依法监督过程中,持续推进组织保障、人员配备、机制运行“三个到位”,有序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坚持代表类型、案件类型、调处方式“三个覆盖”,有效提升纠纷化解成效;搭建代表联络、接受监督、法治宣传“三个平台”,有力强化代表联络监督,保障了工作室的良性有序运行。
《 人民日报 》( 2022年11月24日 18 版)
(责编:袁勃、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