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几位政协委员围绕强信心、促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编 者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委员: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立足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产业体系完备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优化供给结构、带动需求扩张和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复杂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
我国传统产业具有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领先优势,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要继续发挥传统产业的“压舱石”作用,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产业价值链水平,提升传统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强劲,成为优化供给结构和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力量。要紧紧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点任务,加快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国际产业竞争制高点,使其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科技创新事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循环畅通。要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攻克一批受制于人的关键核心技术,保证产业链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
河北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杨玉成委员: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能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打下良好基础,为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向好写下生动注脚。为此建议:
盘活整合农村集体资产。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民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抵押、担保、继承及有偿退出等管理办法;以挖掘潜在资源与盘活沉睡资产为重点,开展集体资源资产清查与确权颁证,建立资源资产清单库与信息化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利用既有商铺、楼宇、物业,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
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并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引领,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保险、用地保障等政策。建立科研院所、农业高校等对接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长效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知名企业品牌,提升龙头企业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村企合作新模式,形成乡村产业发展的“新矩阵”;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形成权责明晰、治理结构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与农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乡村资源优势,拓展乡村特色产业,根据消费结构升级新变化,开发特色产品,以特色资源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推进乡村休闲旅游新业态,培育多元深度融合新模式;发挥乡村资源独特优势,拓展文化创意功能,引领现代农业、乡村服务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委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这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兼顾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财政政策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大支出力度、优化支持结构、实施组合式减税降费等举措,可以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需要运用好财政工具精准发力。要统筹财政收入、贴息等政策工具,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适当扩大投向领域,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要提升政策效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把财政资源的“好钢”用在刀刃上。
市场主体的信心恢复和提振尤为重要。要聚焦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做好助企纾困。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增强精准性针对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增活力、添动力。
在促进消费上,要着力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新能源汽车购买、养老服务等潜在消费领域,使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发挥好消费和投资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只有将消费和投资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扩大内需战略。要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通过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健康发展。
民建天津市委副主委孙太利委员: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性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持续性活力,提振市场经济发展信心,对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推动作用。建议:
切实保障发展政策稳定落地、落实、落细。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强化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加强政策清单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加快完善市场化民营企业评价体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加强体制机制保障。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等维度,打造服务型、创新型政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生态。
加大金融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力度。建议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市场主体,对基础创新、自主研发以及中高端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全产业链融资支持,确保为优质市场主体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资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