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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集纳|高气价叠加低需求,城燃企业再探顺价机制

导读:

又是一年冬供时。过去五年因“煤改气”推升全社会用气需求,国内天然气行业每到冬季都要面临

又是一年冬供时。过去五年因“煤改气”推升全社会用气需求,国内天然气行业每到冬季都要面临市场紧平衡的考验。今年以来持续宽幅波动的国际能源市场,多维度挑战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国内天然气行业增强产供储销韧性、推进市场化改革的紧迫性一再提升。对于天然气行业的“毛细血管”——城市燃气企业而言,则需要在愈趋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寻求可持续发展路径。

2022年市场回顾:气价高企,下游需求承压

受国际地缘冲突影响,今年以来全球能源价格大幅波动,欧洲气价大涨,带动亚太地区液化天然气(LNG)进口成本走高。前三季度,欧洲TTF现货均价达到60美元/百万英热,同比涨幅267%,反映亚太地区的价格指数JKM现货均价47.6美元/百万英热,同比上涨154%。中国自2022年2月开始逐步大幅减少LNG现货进口,1-8月LNG进口量同比缩减了151亿立方米(折合气态),同比下降21.3%。

国际市场价格翻倍,国内市场跟涨,上游市场价格传导到下游。据海关总署的统计,今年1-8月,中国进口LNG和管道天然气的均价同比涨幅分别高达80%和42%。而进口天然气占国内消费量约40%-45%,其进口价格上涨,拉动同期国内用气的整体综合成本增加约30%。

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燃协)的调研,今年采暖季期间,部分全国性的城市燃气企业的非居民气价涨幅超过60%,部分直辖市所属的燃气企业的非居民气价涨幅超过20%。以河北地区市场为例,据隆众资讯,今年1-10月河北的LNG市场均价同比上涨了42%,管道气工业用户价格上涨了12%。

和供应侧的价格相比,需求侧则呈现“冰火两重天”。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经济增速放缓、天然气价格高企等多重因素制约了终端天然气需求。主力消费市场受防疫管控的影响,工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大,天然气需求在春夏两季提前进入“淡季更淡”状态。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2022年1-8月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下降0.6%。业界普遍预计今年全年的天然气消费量同比持平或略微下降,这与过去五年5-18%的同比增幅形成鲜明对比,是近十年来最低的同比增速。

从用气终端的经营情况来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全国前十大用气行业除化工以外的利润总额均少于去年同期,行业景气度下降叠加高气价,导致相关行业用气水平下降。

城燃顺价难题

国内天然气产业从气源到消费端,可分为上游(油气企业)、中游(管道运输)、下游(城市燃气)及终端用户(工业、商业和居民)。目前天然气顺价问题集中在下游和终端消费环节,存在不同气源价格透明度有待提升、价格联动机制难以落实等问题。

在全球天然气供应趋紧,国内经济放缓、疫情反复等困难叠加的背景下,中国的上游油气企业面临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天然气进口价格水涨船高,现货尤甚。

天然气需求的峰谷差在华北地区尤为凸显,冬季的保供的价格压力放大。以京津冀地区为例,高峰月的日均销售气量是淡季月份的4-5倍。城市燃气物价部门在制定居民与非居民价格时,一直执行的是交叉补贴政策,即,居民气价维持平稳,工商业用户承担绝大部分的价格波动。

进入10月,已有部分地区出台2022年冬季非居民气价调整政策,但用气终端的价格上限调整幅度,不及进口气价以及上游气源供应商对下游分销商的涨价幅度。其中,北京非居民用管道销售气价上浮0.43元/立方米,涨幅15%-18%不等;内蒙古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上调0.2-0.53元/立方米,幅度9%-19%不等。

相比工商业用户,居民气价倒挂更为严重。居民用户的气价由地方物价部门统一制定,调价需履行听证程序,常年维持不变;工商业用户、气电厂和大工业用户则由物价部门规定最高限价,虽然通常是价格联动,但幅度和时效性均低于和滞后上游调价。

尽管从全国、全年视角看,居民气量占比较低,2021年,以民用和商业、采暖需求为主的城市燃气占比为32%,但在部分地区的部分时段,如华北地区在冬季采暖期间,居民用气占整体用气量的比例高达50%-60%。

由此,居民用气的主要供应商——城燃企业常年面临季节性的“三重夹击”:更紧张的供应、更高的上游气价、更多的居民用气需要保证。

北方清洁采暖地区矛盾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增量气价格与销售价格倒挂,物价部门的调价很难弥补采销差价,但是燃气企业往往是上游气源的价格接收者;其二,要保证新增民生用气,特别是集中供暖用气,供暖用气政府定价较低,有限的存量资源要保证新增供暖,势必压减工商业气量,或让工商业承担高气价。

今年上半年,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2022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的指导下,部分省份的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要求,当地的天然气分销商(多为城市燃气企业)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以“三桶油”为代表)之间签订的合同气量应不低于前一年(即2021年)实际消费量的105%。

尽管如此,实际的合同签订情况不尽人意。据中燃协的调研,大部分城市燃气企业2022年的实际合同量仅为2021年的80%-90%,且在需求高峰期的冬季,未确定分月度的合同量。在中石油、中石化的年度管道气合同定价方案中,综合价格较基准门站价格的上浮比例普遍超过35%,城市燃气企业成本压力陡增。此外,上游企业还要求10%-15%的气量执行JKM现货价格,意味着这部分气量将直面波动剧烈的国际市场敞口。

中燃协指出,实际运营当中,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难落实。一方面,部分省份的非居民气价调价周期长达一年,无法及时反映企业成本变化;另一方面,调价幅度往往与上游不匹配,部分省份价格联动存在上限要求,但上游已经大幅涨价,城市燃气企业无法同幅疏导。另外,不少省份价格联动机制、成本监审规则是在3年前制定的,且只对一部分供气量试行价格联动,不能及时适应新的价格形势变化。

以中石油为代表的“三桶油”在销售不同气源时采取的价格策略大体如下:价格相对平稳的进口管道气和长协LNG保持不亏损,利润主要靠销售国产气赚取,以弥补进口LNG现货的大额亏损。再根据上游气源的气量和成本划分不同层级,匹配下游分销商和直供用户对价格的接受度进行区分定价。

从2021年的全国气源构成来看,46%的供应来自于成本较低的国产常规气,上游综合成本平均低于1元/立方米(气态),占比16%的进口管道气成本稍高,平均1.3元/立方米,这两类供应主要由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垄断。进口LNG占比29%,价格较高,约2.6元/立方米,三大油也是主要的进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