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 滚动新闻 记者 万丽萍 通讯员 张秋蓉 16:55报道
近日,合川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传送考试答案案件。此案三名被告人王某、陈某、芮某均为80后,其中王某大学已毕业,住重庆南岸;陈某、芮某系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二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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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4月初,陈某打听到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要举行专升本考试,便产生了借此赚钱帮助考生作弊卖答案的念头。于是找到被告人王某,约定由王某提供考试答案和作弊通讯设备,陈某寻找想购买答案的考生和通过通讯器材传送答案。之后,陈某又邀约好友芮某,与芮某一起前往民生职业技术学院、邮电大学移通学院联系业务,寻找要买答案的考生5人,约定每科答案2000元。4月7日,王某将从网上购买的2套无线电发射器、30套无线电接收器通过重庆至合川客运汽车带交给陈、芮二人,自己也前往合川与陈、芮二人会面,收取设备租金5500元。之后被告人陈、芮将2套无线电发射器分别装在民生学院女生宿舍5-6室和移通男生宿舍A1栋1543室,并将无线电接收器交给购买答案的5名考生,为考试做准备。在此过程中,陈某因不便进入女生宿舍又邀约女同学李某帮忙传送答案。
4月9日上午,在专升本英语考试中,王某通过QQ群向陈、芮二人发送考试答案,二人又将答案通过无线电发射器传送给考生。当日12时许,芮某在移通学院传送完答案后被抓获,并搜出准备交给考生使用的接收器、耳麦、感应线圈和购买答案考生名单。当日下午13时许,陈某再次到民生学院女生宿舍准备传送下午的考试答案时被抓获,并搜出其记录频率和调节方式数字的纸条一张,从女生宿舍搜出无线电发射系统一套、接收考试答案电脑及感应线圈和接收器。
合川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非法提供窃听专用器材并教授使用方法,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芮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三人均坦白认罪,依法从轻处罚。王某犯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获刑有期徒刑八个月,其余两人免予刑事处罚。